就这么定了。若不是战事紧急,寡需率兵赶往武关,定会带领众卿家,一起下田帮助百姓收割粮食。”
接下来再商定,规定官吏中什么岗位必须有留守,什么
下田劳作。商议得十分详细,下达了死命令,要是各个郡县粮食收割受到影响,一定会将郡守、县令问罪。
随后,尉缭当场把赵高担任丞相后,积压未被处理的事务当场处理。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实行军功爵。
在章邯率军东出函谷关以来,屡屡获胜,尤其是击杀项羽叔父项梁,立下不少军功,相应斩杀敌的士卒也应当受到封赏。
那时候,身为丞相的赵高担心章邯做大,嫉贤妒能,未及时给予相应奖励,一直拖延着,后来不久,发生了巨鹿之战,再后来章邯投降,这些事更是不了了之。
那些应当给予奖赏的士兵,后来要么在巨鹿战死,要么跟着章邯投降后被项羽坑杀。
这一码归一码事,该奖赏就应当奖赏,该封爵的就封爵,至于后来战死,那是另外一码事。
秦律非常严格,军功爵可以传给儿子,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上。
但如果士兵向敌军投降,家里会被牵连问罪。
秦军在巨鹿一战,损失士卒二十余万,这些士兵之前有军功而未封赏的,应当受到封赏,由儿子继承。
对于立功员,丞相官署都有相应的档案记录。
至于后来跟随章邯投降的二十万秦军士兵,原则上家需要被牵连问罪。
了解到具体况后,尉缭面向子婴道:“禀我王,章邯之所以投降,乃是被赵高
迫,二十万士卒被迫跟着投降,不久被项羽全部坑杀。在此危急之际,臣恳请我王免于追究,原本杀敌有功未封赏的给予封赏,大秦百姓定会感激我王恩德。”
对于这个建议,子婴批准了。
尉缭当即命令下去,按照秦律给予立功而未封赏的将士封赏,对于已经战死的,封赏其儿子。
对于那二十万跟随章邯投降的士卒,对其家做出特别声明,按照秦律家
必须问罪,是大王
民如子,才不予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