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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主网 > 贞观俗人 > 第23章 投名状

第23章 投名状

,他们一样胆大包天的敢下手。

“罄竹难书啊。”魏昶用了一句当年隋末义军讨伐杨广的檄文。

饶是秦琅两世为,可也没想到这阳光之下还有如此罪恶。

胸中一火腾腾燃起,他大步上前,一脚就狠狠的踢在了两膝已废的一丈青裤裆,刚痛的死去活来的一丈青再次惨叫一声,直接晕死过去了。

“畜生!”

魏昶见秦琅还不肯甘休,赶紧过来扯住他,“少府,我让兄弟们把这些毒蛇全都抓起来,等天亮后带回衙门审理,绝不会放过一个。”

“能定什么罪?”

魏昶道,“武德律规定,诸略、略卖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唐朝把拐卖称为略卖,而正常的隶买卖称为和买。

“杀呢?”

“诸谋杀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

“诸残害死尸者谓焚烧、肢解类及弃尸水中者,减斗杀罪一等。”

“强盗罪,十匹绢以上及伤者,绞。杀者,斩。”

“诸斗殴杀者,绞。以刃及故杀者,斩。”

········

秦琅点了点,看来唐律对于青蛇堂这些渣子们的行为还是有很严苛的打击的。

“绑架呢?”秦琅又问。

“少府,绑架勒索在我朝被称为执持质,武德律规定,执持为质者,皆斩。不论是执持质欲谋取钱财,还是为避罪防格,皆合斩坐。”

秦琅心中总算舒服点了,按武德律,青蛇堂估计没一个能活。

拐卖律法中为略卖,要处绞刑。

谋杀、强盗、绑架,都是斩。

就连平时争地盘之类的斗殴杀、伤,也一样是重罪。

渣,全都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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