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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章 狼王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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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风告诉孟超,她最初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在血颅角斗场暂且安顿下来,一方面从来往于黑角城和赤金城之间的行商,以及从黄金氏族逃亡到血蹄氏族的流武士那里,搜集关于豹报,掌握更多豹的风土和家族谱系。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以便有朝一,能惟妙惟肖地扮演一名真正的豹武士,混赤金城里去。

另一方面,她正好能在竞技台上,磨砺自己的图腾之力。

毕竟,在圣光之地的时候,她虽然拥有激活图腾的天赋,却并不敢在实战中运用出来。

——很显然,追捕一名巫的阵容,和追捕一名“使用图腾之力的巫”的阵容,绝对是两码事。

那时候,她若是敢显露出一丝一毫的图腾之力,怕是早十年,就和母亲一起被守夜掉了。

只是冰风也没想到自己对图腾之力的天赋,竟然如此之高。

短短几场战斗下来,与生俱来的天赋就从血脉处觉醒。

很快就从一众角斗士中脱颖而出,成为血颅角斗场的王牌。

连带着血颅角斗场的主,卡萨伐·血蹄,都对她生出了招揽的心思。

可惜冰风无福消受卡萨伐的“好意”。

一来是在赐血仪式上,面对七八名巫医和祭司的围观,她体内的圣光之力绝对隐瞒不住。

再说,冰风对加血蹄家族去夺取所谓的“荣耀”,没有丝毫兴趣。

背负着双重血脉的她,并不想介圣光之地和图兰泽之间的万年战争,沦为身不由己的棋子。

她只想搞清楚自己的身世之谜。

并且,为母亲报仇而已。

还有一点,冰风没说,但孟超可以猜到。

虽然她嘴上说,对“父慈孝”的场面没有丝毫期待。

但在母亲死后,父亲毕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亲

孟超估计,在计划前往黄金氏族的领地时,她多少都有点“近乡怯”的感觉。

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二三十年前,不告而别的父亲。

更不愿意去揣测父亲当年拿走母亲重要物品的动机,甚至是接近母亲的动机。

很多事,湮灭于时间的风沙中,才是最好的。

所以,她才犹豫不决,一直滞留在黑角城。

直到荣耀纪元来临,而她的身份也被卡萨伐揭穿,再也无处可以逃避为止。

“那你现在知道,父亲的具体报了吗?”

孟超想了想,问道,“如你所言,你父亲患有一种特殊的先天疾病,毛发远较其他豹更少,肤色也更加白皙的话,特征这么明显,多多少少应该能打听到一些,他现在的况吧?”

“有的。”

冰风道,“我打听到,父亲并没有和其他豹待在一起,而是待在狼族之主,‘胡狼’卡努斯的身边,充当他的谋士。”

“什么!”

孟超像是被冰锥捅到尾椎一样跳了起来。

“嗯?”

冰风非常诧异地看着他,“你的反应为什么这样强烈,我说错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

孟超吸一气,平复激动的心,“你父亲和狼的首领待在一起?”

“是的,我从旅还有行商那里打听到的报,对我父亲的风评都不怎么样。”

冰风说,“因为他罹患先天疾病,毛发稀疏,肤色白皙的缘故,被族们认为是缺乏英雄气概,同时,他好像也不太擅长战斗——虽然没有羸弱到沦为鼠民的程度,但也是豹勇士中的小丑和笑柄。

“他本似乎也不热衷于战斗,却将到处游历,搜集失落的英雄史诗残卷当成最大兴趣和终身职业,很有点儿继续扮演‘游吟诗’这个角色的意思。

“总之,豹勇士们都认为,他是一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异类,在家族里面,自然没资格担任重要职务。

“他到处碰壁,自讨没趣,久而久之,也只能和‘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厮混到一起去啦!”

“是这样吗?”

孟超眯起眼睛。

他不觉得一个在二三十年前,有胆量孤身一,潜圣光之地的高等兽,会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辈。

相比四肢发达,脑简单的氏族武士,这位豹中的异类,倒是激发了他更加浓厚的兴趣。

而冰风的最后一句话,更是令孟超微微一怔。

“‘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

孟超心思电转,迟疑道,“我听说过这个名字,那应该是统御图兰泽所有狼的狼王。

“虽然在黄金氏族当中,狼武士论单打独斗,并不是狮和虎的对手,但他们胜在繁殖力够强,数量够多,狼族大军在历次荣耀之战中,还是屡立战功的。

“为什么,你提到‘胡狼’卡努斯的时候,语气非常轻蔑呢,这位狼王的风评也不太好吗?”

“这是当然的,你不了解黄金氏族的况,在赤金城却是尽皆知,所谓的‘狼王’卡努斯,只不过是狮和虎的傀儡啊!”

冰风告诉孟超,正因为狼的繁殖能力远远比狮和虎更强,是黄金氏族内数最多的部族,具备了成为氏族之主的潜力。

所以,数千年来,才一直被黄金氏族的“双雄”——狮和虎忌惮,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

黄金氏族的内斗比血蹄氏族的内斗更加激烈和诡秘。

毕竟,血蹄氏族的“双雄”,牛和野猪,都不以脑灵活而出名。

一根肠子通到底的牛和野猪,更喜欢直接丈量拳的直径,来决定谁才是血蹄氏族的老大。

而黄金氏族那边,虎、狮、狼以及豹,都是天生猎手和背刺专家。

这些猎杀者们争权夺利的戏码,远远比血蹄氏族这边,更惊险和彩百倍。

数千年的明争暗斗,占据主导地位的狮和虎,对于如何控制数量众多的狼,早就有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办法。

不外乎威利诱,分化打压,锄强扶弱,挑起狼内部各个家族和聚落之间的矛盾,让狼呈现一盘散沙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中,任何一名狼都难以服众,想要上位就必须得到外部力量,也就是狮和虎的支持,并一步步陷泥潭,最终身不由己或者死心塌地,沦为狮虎的傀儡。

“胡狼”卡努斯便是一名教科书般的傀儡。

“有谣言说,卡努斯并非纯血的狼族,而是一名‘豺’。”

冰风说,“虽然‘豺狼’二族经常被混为一谈,彼此间的亲缘关系很近。

“但相比有资格挑战狮虎双雄的狼族,豺更接近于犬,实力相对羸弱一些。

“尽管当上族长之后,卡努斯拼命洗刷‘谣言’,并请出了德高望重的狼族祭司,证实他的血统,但他拥有部分豺的血脉,应该是确凿无误的事

“受到血脉限制,尚未发迹之前的卡努斯实力并不太强,那时候的他,还有一个侮辱极强的绰号叫做‘食尸犬’。

“那当然不是说,他真的会吃掉敌的尸体。

“而是他为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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