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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蒂法的死亡缠绕

“你说的是他啊!”

玛茵指了指身后的蒂法,脸上挂着极度无奈的神色,“那混蛋就是个变态跟踪狂,千万别搭理他,要不然你就危险了。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哈?那你还叫他拎包?”

雷欧奈嘴大张,思维有点反应不过来。

原以为玛茵用什么办法降服了蒂法,正打算找她取经呢,谁知真相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看起来被教育的那个反而是她。

玛茵翻了个白眼,“甩又甩不掉,只能废物利用了。”

话音里饱含着浓浓的沮丧。

老实说,不管是哪个孩子,一大早起来洗漱完毕,刚刚打开门就看到一个陌生男子站在门外,彬彬有礼的朝她微笑,都会有种天塌了的感觉。

尤其是这个自来熟的家伙跟个牛皮糖似的黏着自己,连上厕所都站在门外候着,就知道玛茵心里有多别扭了。

有心发火,偏偏家脸上自始至终都挂着和煦的笑容,鞍前马后的帮自己打下手,也没有过多的骚扰自己,只是静静地跟着。

闹到后来,玛茵也就听之任之了。

“到底怎么回事?”雷欧奈极感好奇。

“不就是昨晚那点事么,还能是什么?”

说到这里,玛茵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左手叉腰,右手指着蒂法叱道,“你这秃子,我劝你趁早死心吧!我是绝对不可能加你那个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乡下海贼团的!”

秃子?

蒂法下意识的摸了摸锃光瓦亮的光,心里郁闷极了。

为了实力,自己牺牲的实在太多了……

“你只是没有见过我的世界,等你见到以后,就会发现另一种更彩的生活。”蒂法叹了气,一副‘你不加就吃大亏了’的表

“哼!管你彩,本小姐才不稀罕呢!我警告你乡佬,再敢纠缠本小姐,就让你尝尝我的宝贝南瓜的滋味!”

玛茵嘴里的南瓜并非各位平常吃的食物,而是她的帝具——漫炮台【南瓜】。是一种将主神能量转化为冲击波的枪型帝具,威力会随着主遇到的危险程度而增加,越危险的时候发力越强。

“我相信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道理,在你答应加我的海贼团之前,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即使被当面称作乡佬,蒂法也没有任何动怒的迹象,为了劝说玛茵加自己的海贼团,他也是拼了,早就在心里打算好了,要拿出当年在大学里追生的架势纠缠她,随时将玛茵的不解、抗议、咒骂当成是对自己的赞语。

“这混蛋!”

玛茵咬牙切齿的低骂了句,有心一枪轰飞蒂法,可是家从早上到现在一直表现的很绅士,除了像个牛皮糖似的跟在自己后面打转,再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

单凭这个理由就开枪实在有点勉强。

“算了,你就继续给本小姐免费拎包吧。”玛茵轻哼一声,重新背起南瓜大步朝前走去。

在逛街上有着超凡的天赋跟耐力,一整个上午,玛茵跟雷欧奈将商业街全部扫了一遍,每进一家店,看到那些琳琅满目的衣服跟鞋包,不管喜不喜欢,都会兴致勃勃的挨个试一遍,蒂法则站在店外耐心的等候着,不骄不躁。

“他怎么一点也没有不耐烦?”

玛茵抽空瞄了一眼蒂法的背影,嘟起小嘴,心很是郁闷。

本来打算用逛街消磨蒂法的耐心,进而将他走,可是这都一上午过去了,蒂法还是那副不紧不慢的样子,真是见鬼了!

“肯定是装的!现在就是比耐心的时候,就看谁先扛不住,你可千万别被那混球比下去了!”雷欧奈鼓励道。

玛茵狐疑的瞄了她一眼,“感觉你好像挺讨厌他的,你们之间……是不是有故事?”

雷欧奈的笑容僵在脸上,脑海中闪过昨晚被倒吊在门框上的画面,艰难的道,“昨晚才见面,我跟他哪会有什么故事?我这是站在你的立场为你考虑。”

玛茵仔细回忆了下,摇道,“不对!昨天晚上的见面根本就没有你,老实代,你是什么时候回去的?”

见对方似乎有刨根问底的意思,雷欧奈收起笑容,轻哼一声,“好心没好报!既然你怀疑我的动机,那就自己一个逛吧,我先走了。”说着便向门外走去。

“哎哎哎,雷欧奈,别生气嘛,我只是好奇你昨晚去哪了,没别的意思。既然你不想说,那我就不问了。”

见雷欧奈说走就走,玛茵顿时慌了,要她一个独自面对蒂法的死亡缠绕,这比杀了她还难受。赶忙上前挽住雷欧奈的胳膊,一个劲的陪着笑脸。

雷欧奈只是做做样子,既然玛茵出言挽留,她便顺势停下脚步,岔开话题,“接下来我们去哪?”

“先去吃午饭,吃完继续逛,本小姐还真不信治不了那个乡佬!”玛茵恶狠狠地道。

“那就走吧。”

如此一连折腾了整整五天,玛茵什么事也不做,每天都在吃饭、逛街、睡觉三者中循环往复,蒂法则发出惊的耐心,一直紧跟着玛茵。你要吃饭就陪你吃饭,要逛街就陪你逛街,要睡觉就陪你……哦,分开睡。

尽管已经禁欲将近一个月了,但蒂法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玛茵那种小豆包,他是真提不起趣。

商业街某家服装店,店员带着十二万分的绝望,看着那个扎着色双马尾辫的小孩走进店里,慢条斯理的挑选着商品。

其中一悄悄走进里间,指着玛茵向店老板告状,“这是她五天里第十七次来店铺了,每天都要来至少三次,但从第三天开始,她就只试不买了,害的我们白白费表……”

店老板前几天跑去进货,并不知道店里遇到了如此一位奇葩顾客,一听店员的讲述顿时生气了。

你说你要是不喜欢店里的衣服,试个一两遍也就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要是喜欢却下不了决心购买,来店里两三次也就够了,可五天里来十七次是什么鬼?

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或者脆就是来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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