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倩脸上没有一丝表,绝美的脸庞此时苍白无比,分外惹
怜惜。
“三姐,他是状元。”
“嗯。”
“三姐,他不要我了。”
“嗯。”
“三姐,我是不是很傻?是不是很傻啊哈哈哈哈哈哈!”
南宫倩忽然放声大笑着,又好似在悲怆大哭着。
孙三娘眼底满是不忍,轻轻抱住这位苦命的子,任凭她在自己怀里哭嚎。
不知过了多久。
孙三娘只知道自己腹部衣裙已然湿透之时,怀里子传出了一声轻语。
“三姐,我想为自己赎身,可以吗?”
“好。”
孙三娘轻轻答应。
红袖招不是什么黑窑子,姑娘们攒够钱就能为自己赎身,也不会是什么天价赎金。
至少南宫倩,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攒够了赎金,而她迟迟未替自己赎身的原因是什么呢?
还不是为了那个负心汉!
那个臭男要只是在家读书就罢了,花不了几个钱,南宫倩赎身之后开个小店养活二
绰绰有余。
可那天杀的竟还是个病鬼,每天吃的药昂贵无比,南宫倩若是不在红袖招做花魁,根本没办法支付买药的钱。
说白了,南宫倩做,完全是为了他啊!
可现在……唉。
孙三娘看着怀里的子,暗自一叹。
傻丫呦。
“三姐,我出去走走。”
南宫倩忽然起身,面无表地朝屋外走去。
屋内的孙三娘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这才弯腰捡起地上的一张信函。
上面满是水渍。
内容是一句话。
“一点朱唇万尝,怎配我这状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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