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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十三章 愉快与不愉快

庄夏看着热闹的潜龙城,思绪不少。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潜龙城经历过妖之祸,又遇上数以万计的妖兽围城,可谓是多灾多难。

只是蛮荒的民习惯了,习惯了与妖兽对抗,猎杀巨兽和抵御巨兽的侵袭。

虽然潜龙城不是如玄武部落一般以杀戮为生,每天都在生死线上徘徊,但他们大场面也是见过的。

蛮荒中,便是抵御妖族的最前线,数十万数百万年前大量民众自南域逐步迁徙而来,开荒拓土的战争与杀戮融了他们的血脉之中,这是生存的本能。

直到数万年前,封存数千万个春秋的炎帝之炎九灵出世,随即一路成长为强大的王。

九灵天后为天帝之,血脉中有着族强者的尊严,而为族开荒拓土和保护所司之民,是她的荣耀所在。

所以她在蛮荒建立了十一座龙城,十一座巨大的龙成,如同一条横亘的龙防御在南域之南。

自此,不断往南迁徙的民众也算有了核心之地,蛮荒也开始繁盛起来。

数千万年的岁月过去,从部落的王到族共尊的皇——天帝炎帝也早已离开,诸多部落繁衍分裂,成为州各地之的先族,留下的只有话传说。

不过九灵天后却将话重现,炎帝麾下有十一个强大的以龙为名的部落,每个部落都有一名强者统领,他们就是属于炎帝的龙将。

作为天帝之,九灵天后有多执着于延续父亲的荣耀,这是不用多说的。

所以九灵天后她做了,而且做到了。

驱逐亿万妖族,屠戮不知多少阻拦的敌,甚至不惜发战,再建了这十一座龙城。

飞龙氏,巨龙氏,潜龙氏,降龙氏,土龙氏,水龙氏,青龙氏,赤龙氏,白龙氏,黑龙氏,黄龙氏。

十一个以龙为名的部落,被自称龙氏的祖龙部落首领炎帝统御,当炎帝成为族共尊的天帝之时,这十一个部落的荣耀同样名传万古。

而如今庄夏所在的,便是潜龙城,一个代表荣耀的地方。

三圣学宫周围的房屋受损不少,不过这些天过去,重建的也差不多了,民众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不过这附近不够热闹,庄夏带着这群熊孩子越走越远,从一条街走向另一条街。

潜龙城的主道极为的宽阔,以道为主将城池分为四个大块。

而东南,东北,西南,西北这四大块又有次级的道,同样很是宽阔,又将这四块分割。

是以,分割下来,潜龙城内便成了长宽千里的一个个小方块,每一个小方块便是一个体系,形成健全的生态系统。

不然潜龙城这么大,不可能什么都靠城外的资源,单想想以普通民众的脚力,或许三五天才能从家走出潜龙城。

这样的状态,不可能城内全部是居民区的。

晃晃悠悠,一行越走越远,所行的街道越来越宽,见到的街市也越来越热闹。

庄夏带着孩子们逛街,肆意的开心购物,这不仅是为了增强孩子们的眼光,更是给他们竖立信心,便于融潜龙城。

孩子们在吃喝玩乐中,早已忘记了自己是外来户,眼睛被眼花缭的小吃和玩具迷了眼。

可以说他们没见过世面,仿佛土包子一般,可他们同样是纯真的,心中没有那些蝇营狗苟。

热闹的街道上,小孩子跟着少年少,少年跟着青年们。

姬天鹏和子仁走在群的最前,引导着他们方向。

“这条街的美食很是有名,甜点果品之类的不少,不过东西东洋挺贵的。

你们看的了别拿了就吃,要给钱才行的,不然东西是家的。”

年纪轻些的少年少康姬长安,姬金银姬古熊,还有子当归,他们这些小子和部落的同辈可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

他们之间,可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而姬古熊他们给朋友们引导,同样存着炫耀的小心思。

“这街上的东西,好玩儿的不少,比如那里的面具摊,还有这里的泥雕,更有风车弹弓。

风车小云就喜欢玩儿,我们可不喜欢,我们喜欢巨兽的泥雕还有厉害英雄的面具!”

姬金银说道,他来了潜龙城两年,对这里还算熟悉,平里有空的时候会出来玩儿一玩儿。

“姐妹们,我认识一家胭脂水的铺面,东西真的很不错的,他们家的胭脂抹起来很舒服,看起来更光泽更红润呢。

还有首饰店,很多款式的发簪耳坠项链,都漂亮的很。

不过,不过东西很贵。”

姬半溪这丫和姐妹们叽叽喳喳的说道,却是引的这些姑娘心动,可花销却同样是个问题。

“庄夏,那个,那个,能不能……”姬半溪不好意思。

庄夏却是大手一挥:“你们尽管买,今天的所有花销都包在我身上,只要你们拿的动。”

听到庄夏的话,这些娃都大喊:“庄夏万岁!”

随即,便蜂拥着购物去了,叽叽喳喳的和老板讨价还价。

“当归,让后面的几个小子走快一些,不问掉队了。”

庄夏看着几个在果脯摊恋恋不舍的小子,当然知道他们是想吃,可不知道怎么和老板沟通,花了不少时间才红着脸买了下来。

和陌生流,对这些一直在丛林生存的孩子而言是难以跨出的一步。

不过当他们聚在一起,又有着极大诱惑的吃喝玩乐为导向时,这一步轻易就跨过了。

庄夏看着几个走的很快的姑娘,叮嘱姬天鹏他们:“别光顾着看,让那两个丫买点东西,不要不舍得花钱。”

钱着东西,对如同民众而言是生活延续的根本,所谓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可对庄夏而言,钱没什么用处,对他的修行没多大帮助,到了一定层次的修士,需要的是功法,是天材地宝,是修行资源。

比如庄夏送给玄武部落的那一大瓶灵,如果拿出去卖估计不少潜龙城的富翁倾家产都愿意买。

比如庄夏手中的地,哪怕就是一小瓶,法象境界的高手都会花大代价得到,以培养后辈,这能大大增强孩子的潜力还有修行速度,这就是增强根基的利器。

给修士再多钱,这些东西都得不到,甚至不会用钱去衡量,当用钱衡量时,那便是价值连城。

所以说,庄夏就是个大土豪,虽然他身上的财物不多,但他就是一个移动的宝库。

庄夏看着玄武部落的年轻一辈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好而心动,在一个全新而陌生的环境中探索,并迅速融了进去。

拿出两个拳大小的果子,庄夏递给火火一个,两便边走边吃起来。

说起来这小天寿果,还是火火刚来玄武部落的食物呢,那时候的她很挑食,不适应,若非这小天寿果,估计她都得饿的肚子呱呱叫呢。

庄夏与火火并排走着,走在大街上,对两而言陪伴便是一种美好的时光。

这街上的大部分东西对两而言没什么意义,多数况买也只是一种心意,而非真正需要。

当然,当庄夏给火火买下一根木簪时,火火也很是开心的。

走了这么久,庄夏在这里也没见到什么钟意的东西,更别说拿的出手送给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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