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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三 (小说连载)

星期一早晨去公司前林心在楼下的咖啡店吃早餐。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咖啡店”实际上就是廉价小吃店:吃喝兼营,两三块钱就能吃一餐。

对于林心这样的单身孩子来说,不但省了自己开火的麻烦,也省钱,非常划算。

咖啡店遍布全岛,林心的房东常常告诉她哪家的鱼汤好,哪家(米+果)条做得地道。

咖啡店的格局大同小异,大都开在商业楼的底层,也有在组屋楼底层的。

店堂里总是有些昏暗,墙上地上是经年炒菜做饭的油烟,暗淡的灯光,热腾腾的空气,摊主汗涔涔的脸。

店堂外面支起若张塑料贴面的大圆桌,白的红的廉价塑料椅子。

一拨客走了,就有中年的unt或是uncle拿了乌黑的抹布虎虎地走来,风卷残云般擦过的桌子还是油腻腻的。

这岛国边边角角都是净的,这全要感谢政府严厉的处罚措施。

以华为主体的国家能够这样井井有条、净整洁恐怕全世界也只此一例。

然而咖啡店是个异类。

脏是脏些,可是透着少有的亲切。

林心想起在国内的时候常常和妈妈去的那家小副食店。

一明一暗两个房间。

暗的那一间门上吊着五彩塑料细条子门帘。

走进去,扑面而来的是韭菜猪馅儿饼的香气。

靠墙立着几个半高的木架子,每一层都摆着几个长长的竹笸箩,盖着半旧的白布,上面是几个淡红色大字“益民小吃店”。

笸箩里是各色面食,花卷儿、馒笼、糖三角、切面,应有尽有。

林心喜欢清淡,像妈妈。

然而吃面食这一点上却完全随爸爸。

这岛国上虽然也有许多面食,但都是南方味。

像花卷儿这类的北方面食就很少了。

吃罢早餐,林心步行去mrt车站(地铁站)。

八点多钟,还没有真正热起来。

她低看见阳光照在她的一双小腿上,白亮亮的,白的是她的肌肤。

虽然叫“地铁”,站台却是建在地上的,穹隆式的屋顶挑起老高,像是悬浮在半空里,是岛国上唯一使林心感到大气的地方。

这天清晨她觉得自己是站在一艘大船上,帆篷高扯,蓄势待发。

这样想着的时候,列车呼啸着进站了。

正是上班的高峰,车厢里挤得满登登的,冷气开得相当的足,却还是觉出多来。

林心一手抓着白色硬塑料的吊环,垂着微微合上眼睛打瞌睡,耳朵里却留意着广播里的报站。

刚过了政府大厦,她突然感觉到手袋里手机的震动:这幺早,谁会发短讯来呢?她急忙睁开眼睛,掏出手机一看:竟是邵强发来的!tsttowkeup。

她的心突突地跳起来,连忙四下张望,却不见影儿。

她又定睛看了看那条短讯,没错儿,确实是邵强发的。

这家伙莫不是长了千里眼?她又找了一圈,还是踪迹全无。

这幺一折腾,车子也就到了莱佛士坊,她该下车了。

她正随着流下车,右肩上被轻轻拍了一下,回一看,邵强正弯着眼睛低看着她。

林心正待开,邵强却将双手扶着她的肩,轻轻推着她向前走。

林心于是含着笑下了车。

他们并肩站在滚梯上,徐徐地上升,前前后后都是

那些嘈杂的声音褪色成了模糊的背景,林心只听见邵强的声音在耳畔说:“你的裙子真好看!”她的这条蜡染裙子是很中国风的,像一只青花瓷瓶,正面紧靠右侧开了个小叉,露出一线雪白。

林心听了邵强的话,心里一动,见邵强挎着黑色的电脑包,便抿着嘴儿笑着问:“去办事吗”?邵强点点说:“对,今天要去见一个客户”。

这滚梯真短,很快就到了顶。

邵强冲她一笑,她才注意到他有一颗小虎牙。

林心不由得开心地笑了。

他们于是走进各自的星期一里。

快下班的时候,林心的手机”嘟嘟嘟”地响了,那是短讯的铃声。

同组的jonne听见便打趣道:“美好忙啊!癞蛤蟆又叫了!”林心佯作不屑道:“真没品味,这是秋虫低吟,也就是nok才有这款铃声呢!”jonne扭一扭脖子,撇撇嘴说:“中国来的就是不一样,真有墨水!”林心也顾不上和jonne闹,急着从包里摸出手机,是邵强发来的短讯:whttdoufshurwork?那一个个小小的黑字直敲进她心里。

她的心又跳起来。

才要回信,又定睛看了看那个短短的句子:千真万确。

她这才回道:6o’clock。

才捏着手机在那里一出儿,“秋虫”又叫起来。

jonne含笑看着林心,林心也不理她,急忙去看那短讯:wllwt4ut6frontofthetcketcontrolstton.

“林心!”林心听见叫她,抬一看老板ndrew正站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门向她招手,就连忙收起手机,走了过去。

三面玻璃墙隔出来的总经理办公室里,宽大的枣红色硬木写字桌后面端端正正地坐着ndrew:灰蓝的衬衫上配着一条鲜柠檬黄的领带,闪着银色的小星星,领扣得紧紧的,里面伸出一张大脸,一马平川的,黑黝黝地放着光。

宽大的金属框眼镜后面是一双捉不住的小眼镜,鼻子,肥厚的酱紫色嘴唇,嘴角总是翘着。

发向后梳得光可鉴

丑是丑了点儿,不过半截小黑塔似地镇在那儿,还真有点儿不怒自威的气派。

他是本地,父母亲在红山的一家咖啡店里开个小食摊,卖云吞面。

兄弟姐妹五,就是他这个老二有出息。

毕业于国立大学,又拿了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去美国留过一年学,回国后进了这家公司,不过五年时间就爬到了现在的位子。

这是一间跨国公司的海外分公司,一百来号占据了莱佛士坊最昂贵的一座写字楼的第十八层。

当初刚搬进来的时候,ndrew曾经建议整个单位不隔断,将总经理办公桌放在中间。

各部门的主管听了心里都觉得老板是发了经病。

不过大家反对的理由还是很冠冕堂皇的:经常有客户来,总经理还是得有间正经办公室才像样子。

看大家这幺异同声,ndrew最后终于妥协,不过坚持总经理办公室的墙必须是玻璃的。

ndrew每天雄踞在他的了望塔里,密切注视着手下的一举一动。

这些,因为这些都得听他的。

林心上班第一天就被他建议今后不要穿高于5厘米的高跟鞋。

当然是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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