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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爆头

黑角城,虽然被称作城,实际上不过是许多低矮的土房练成一大片。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不但没有城墙,更没有城池的该有的规划。

和君山城这样的大城,远远无法相比。那样子就像是一百个铁林部放在一起。

严格来说,这里的建筑比铁林部还要粗糙烂。简直是惨不忍睹。

“这是丐帮总舵吧!不对,应该的难民集中营!”

高正阳第一眼看到黑角城时,真是大为失望,忍不住吐槽起来。他原本觉得,能够出产黑昙金的地方,一定特别繁华。

黑角城的穷样子,让高正阳对黑昙金的兴趣也降低了许多。

猪妖呆呆的在旁边听着,他不知道什么是丐帮总舵,难民集中营到是勉强能理解意思。但他看的出来,高正阳对黑角城颇为不屑。

猪妖也不敢多说话,更不敢解释。他甚至不敢直视高正阳。就是老老实实低着,摆出一副恭谨听话的样子。

这几天一路走过来,他们遇到了数十支魔族。

身强体壮躁好斗的牛魔族,皮糙厚刀剑不的混沌族,尾带着剧毒的钩狼族,不论是什么魔族,遇到高正阳只有一个下场。

无一例外,所有和他们相遇的魔族都被高正阳斩杀净。一个活都没能逃脱。

猪妖开始的时候还想趁机反叛,或者趁机逃脱。但几场战斗屠杀下来,他就彻底老实了。

高正阳屠杀十多万绿魔,其实没什么难度。只是后劲悠长,心又冷酷残忍。

猪妖那一次虽被踢成重伤,心里却不怎么服气。他一身天阶力量,要不是被两界混的元气压制,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被打败了。

但这一路上遇到的众多魔族,高正阳都是直接碾压过去。

什么巧妙招数,异天赋,强大秘法,在高正阳面前完全没用。

猪妖服了。心服服!魔族崇拜强者,并喜欢服从强者。虽然高正阳是个族,可他这么强大,拜服在他脚下并不丢

当然,这种拜服是屈从于强大的力量。猪妖只是不敢和高正阳捣鬼,但他心里清楚,必须要想办法逃远点。

而且,他只有一次机会。不成功就必死无疑。

所以,猪妖表现的愈发恭顺。

“黑角城谁做主?谁有黑昙金?”高正阳虽然有些失望,可他既然来了,怎么也要见识一下黑昙金。顺便,再把这个黑角城捣平了。

这几天一路杀过来,所向披靡,高正阳也找到了当初纵横无敌的感觉了。让他觉得捣平黑角城,是理所当然的事。

绝灭,老僧,包括敖贞这样的强大存在面前,高正阳虽然有着不可动摇的强大自信,但巨大的力量差距是无法弥补的。

直到进魔界,百战百胜,把无敌的气势重新激发出来。

这种无敌的气势、心境,反过来又加了高正阳对龙皇九变的理解。

魔界的时间很短,高正阳的武功却有了巨大进步。

他有种感觉,只差一个契机,就能突现有层次更进一步。

相比之下,血旗吸收的魂之力虽多,距离升级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

六阶到七阶,是本质上的突。单纯依靠击杀低阶魔族来积累力量,并不容易。想要突等阶,至少有再杀几百万魔族。

半年之后还要去拜师学艺,高正阳虽然不怎么在乎,可老僧也是一片好意。再者,山国的都城看看也好。

游历天下,吃美食,观美景,玩美强敌,这才是高正阳最喜欢的生活。

半年的时间,要杀几百万魔族。一天至少有杀两万。

就算是开无双割,也没那么多魔族可杀。高正阳考虑了一下,也觉得不太现实。

这次过来,他的重点放在了黑昙金上。

能提升兵威力,哪怕只是提升一点点,都是了不起的好东西。他手里还有龙皇戟,自然不容错过。

“黑角城的牛魔族当家做主,我们进城找牛魔组就行了。不过,主,你要不要把脸挡住。”猪妖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高正阳反问道:“为什么?”

猪妖垂的更低了,“黑角城里魔族众多,您这样进去,会惹出无数麻烦。”

高正阳笑起来,他没说话,但那意思很明白,“我是怕麻烦的么!”

猪妖也不想多管闲事,可他和高正阳这么进去,肯定会引发全城的围攻。

高正阳也许不怕,猪妖却怕。别看黑角城烂烂的,但在黑河平原中,已经是数得上的大城。

这里至少聚集了数十万魔族,其中不乏天阶强者。这些可不是绿魔族那种废物白痴。

猪妖只能继续劝,“主,事闹大了就无法进黑角城,更见不到黑昙金。黑角城的族,行事都是异常隐秘低调。”

“一群废渣,怎么能和我相比。”高正阳无所谓的道:“不用管那些,进城。”

猪妖不敢再劝,只能在心里默默苦流泪,跟着这么个自大无比的家伙,真是倒霉透了!

黑角城没有城墙,但有几条主要通道。一些买卖物品的易,也都是在这几条主要的大道上。

猪妖领着高正阳,进了其中一条最为繁华的主要街道。

黑土上铺垫着碎石,路面虽被踩的坑坑洼洼,好歹还有路的样子。

但道路两旁的歪斜的土房,就怎么看怎么别扭。

一些魔族在道旁铺着一块兽皮,在上面七八糟的摆着各种东西。而且,居然还有一些魔族再叫卖。

“黑河里的绿眼鬼鱼了,吃下去能治百毒!”

“看看了,族腌,正宗的族腌……”

高正阳听到卖族腌的,目光就瞟了过去。就见那地摊上摆着几块黑乎乎的,也不知是什么,看着恶心的很。

猪妖怕高正阳惹事,急忙低声解释道:“这是鼠妖族的黑心贩子,最是猾,总是以次充好。他们绝弄不到族的……”

那地摊贩子的确是长的鼠身,尤其是绿豆眼睛和凸起的尖嘴,真像一只放大几十倍的老鼠。看着就让心里生厌。

猪妖虽然压低了声音,却也引得旁边的魔族纷纷注目。

这条长街上至少有几里长,五六丈宽,虽然扭曲如蛇,却是贯穿黑角城的主街。在这条街上活动的魔族,少说也有上万。可以说极其的热闹。

事实上,从猪妖和高正阳一进城,就引得不少魔族都侧目。

猪妖是魔界最常见的魔族,到没什么魔族在意。但一身金甲的高正阳,却太耀眼了,想不注意都不行。

魔界资源匮乏,穿着铁甲的魔族本就不多。何况是全身的金甲。

金子,作为最贵重的金属,在魔界同样是通用的。

生活在黑河平原的魔族,大都没见过金甲,更别说全身的金甲。当然,这些魔族限于见识,也都没见过族。

虽然觉得高正阳长相有点特殊,但魔族都是各种形态,高正阳这种样子也没什么可说的。

但和魔族的丑陋凶狠外貌相比,高正阳长的太净英俊了。

一眼看上去,高正阳的样子就显得很弱,很好欺负。

只是猪妖身躯肥大粗壮,手里黑粗的大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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