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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节 围攻

“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保持现在这样啥也不的状态,大概还能维持一个小时左右吧。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但是只要想要点什么,也许几分钟就耗尽了。不过搭档,我倒是宁可点什么,否则任由能消散,真的是太费了。”

“陆五?”边上,汤玛士又催了一句。

“不,谢了!”陆五没有回,说道。

“你跑的真快!”汤玛士没有坚持,因为他也注意到自己竭尽全力才能勉强跟在对方的背后。这样下去的话,他迟早会被甩开的吧。这种况下,要帮对方减轻负担什么的,确实挺蠢的。

“能用那个什么威把狗赶走吗?”陆五在脑海里问。

“很遗憾,不能。如果是智慧生物倒没问题,但是我估计这一招对狗不起作用。”高手回答。“毕竟那是低等动物。”

“那能有什么用?”陆五觉得高手很吹牛,这能什么听着高大上,好像很珍贵,但是事实上似乎用处不是很大嘛。

“作用可大了,比方现在就可以提醒你,那狗冲过来啦!”

陆五一惊,回之间,却看到一身材壮硕的大狗正从一丛灌木上跃过,直扑他们这里而来。狗的速度原本就比快上很多,而在丛林里尤甚,因为它能够轻松穿过很大一部分不能穿越的障碍物。它此时追上来并不会让感到意外。

陆五和汤玛士现在正位于一片相当大林间空地——当然,空地只是说这里的乔木比较稀疏,并不是说地上没有那些碍事的灌木和藤蔓。

任何都看得出来,这种距离已经是跑不掉的了。汤玛士叫了一声,居然从身上掏出一把小刀,也就是通常被称为蓝波刀的那种刀,挡在陆五身前。

狗也是有智力的。它很知道这种小刀的危险,所以它只是狂吠不止,却没有直接冲上来发动攻击。

“陆五,快跑!”汤玛士冲着陆五喊道,看不出来这个老外居然很有义气。

陆五从地上捡起一块石。说起来,去了一趟异世界后他才发现自己颇有一些投掷的天赋。他调度身上的魔力,将自己的臂力强化,然后猛的丢过去。

说起来,正如高手曾经说过的一样。魔法真的是非常简单的东西——只要你拥有魔力。虽然戒指里的魔力已经被“限定”过了,只有有限的几种用途。但是哪怕如此,也能通过有效的组合玩出很多“魔法”的花样出来。比方说,陆五现在丢出去的这颗石

做出这件事并没有耗费很大的力量。这是一方面不想费魔力来对付一狗,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想再汤玛士面前惊世骇俗。

但是饶是如此,也已经可以做很多超乎常的事

狗的反应其实比快。陆五丢出石的瞬间,狗已经想要跳开躲避了,但是石的速度实在太快,根本来不及。石砸在狗的身上,把它打倒在地,这一下虽然没打死,但也应该造成中等程度的伤害,也许断几根骨也说不定。

普通的狗的话,大概挨了这一下就会夹着尾逃跑吧。但是这一只怎么说也是受过训练的军犬,大狗翻个身爬起来,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这一块石没能打掉它的勇气,反而激起了它的兽。下一瞬间,在陆五弯腰打算再捡一块石的时候,大狗疯狂的扑上来。

汤玛士勇敢的从斜刺里扑上来,想要用刀子刺向目标。但是很可惜的是,他明显不是一个擅长使用武器的,至少不擅长使用这种蓝波刀。它这一刀刺空了,那狗的身体结结实实的撞上他。这确实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凭借体重和速度,它直接把汤玛士撞倒在地。汤玛士被撞击的冲击力带的在地上打了个滚,总算还是第一时间爬了起来。

不过,就在他将起而未起的瞬间,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大狗冲向陆五,咬向陆五的手腕(这是军犬训练的成果,专门针对手),而陆五回手一个掌,打在狗的上。

数十公斤重的大狗居然被这么一个掌打得横飞起来,在空中旋转了好几圈才落地。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都是兔起鹘落,短短几个刹那的事。大狗已经躺在地上,整个脖子给硬生生的拧成了麻花状。刚才还龙虎猛的野兽,现在只剩下身体微微还在抽搐了。

“啊,太厉害了!”汤玛士的嘴可以吞下一个蛋了,“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秘的东方功夫?”

除此之外也没其他解释了吧?汤玛士心又惊又喜,居然真的给他遇到了这种事

陆五似乎想说话,但是马上他看着汤玛士的表就凝滞下来,汤玛士愣了一下才明白陆五看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身后。

在汤玛士身后的方向,全副武装的士兵正在冲出树林。

那些士兵同样穿着迷彩服,和老兵小兵相似,不同的是,他们手上都拿着枪。那是全世界最流行的枪械之一的k47,或者具体点说,是k47的中国版,56式突击步枪。这种武器在东南亚极其流行。

追过来的士兵肯定不会很多。因为稍微逻辑推理一下就能看得出来,敌方哪怕因为听到枪声而派过来看看,派出来的也就是一个小分队。而一个小分队么,十几个、二十几个就是极限了。但是理智归理智,现实之中看到武装士兵一个跟一个冲出丛林的时候,那种上的恐惧和震撼却不是理智能够对看。

而且他们不是呈纵队,从一个地方依次冲出来,而是从四面八方,多个位置扑出来。感觉上像是无穷无尽一样。

追上来了!汤玛士脸色发白,他已经知道敌追在身后,但是却没料到他们这么快就能追上来。

不过其实这也很正常,有了狗在前面用叫声引路,这些土著士兵在丛林里面的前进速度要比汤玛士这种外行快得多了。事实上,正如前面说的,汤玛士这种外来者,在丛林中的速度连受伤的都不如,被追上一点也不怪。更别说他们之前的距离真的太近了。

如果不是丛林的话,也许他们连对方张什么模样都能看清楚了。

怎么办?!

第一个冲出来的士兵已经看到了这边。陆五的白衬衫、牛仔裤,还有汤玛士的金色发,这些都是非常醒目的东西,几乎一眼就能看到。那个士兵一边向前冲一边用汤玛士听不懂的话大喊着,同时将枪指向这边。

汤玛士听不懂对方在喊什么,但是却能清晰的感觉到那陌生的话语之中夹杂着强烈的敌意和警告。

的枪不是开玩笑的,而此时双方的距离也太近了,只有二、三十米左右吧。更别说四面八方都冲出了敌,就算想逃,也一时不知道逃向何方。

会死……这下真的会死!早知道就该找个坐在办公室里安安心心度的工作,而不是当一个全球跑的杂志记者。更不应该来到这个鬼地方。

说起来,当初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汤玛士还真的是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因为他可以公费出差到这秘的东方(而且可以呆相当长的时间)。就像很多西方都拥有的一种迷信一样,汤玛士也认为东方有一些秘的超自然力量,他一直期待能亲眼见证这些秘的力量——当然,如果有机会能得到传授就更好了。

不过,这些胡思想只是一闪而过就被迅速的丢出脑子——因为现实已经没有给胡思想的闲暇了。那个士兵已经停下脚步,举着枪对着汤玛士,他的喊声更加激烈,声音里敌意更强,任何都能看得出,他马上就会开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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