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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所谓风采和阴狠

......

秃子反应很快,手脚也很迅速。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这事不奇怪,他好歹也是名边境走私犯,做着把脑袋别在腰带上过活的营生,由不得他反应迟钝。

尽管在宁永学身边受了惊,他还是一把抓住手枪,奋力扑到监察身后,把他肥胖的身躯当成盾。

然后只见秃子伸出手,抓住木桌边缘,猛然掀起。木桌立刻砸向地面,立在他身前,成了秃子庇护生命的掩体。

胖监察在掩体外围挂着,晃悠个不停,嘴一张一合,竟然呕了出来,吐得满地都是。

不得不说,构图实在是怪异过了。

“你可真有艺术天赋,”宁永学说,“你简直是个天才,秃子。不过,你觉得满是窟窿的木板能帮你挡子弹吗?我觉得它质量不怎么好,真的。”

“他至少能让你心怀顾忌!”

“心怀顾忌?你不会是想说这位呕吐不止的胖先生吧?”宁永学问道。

监察的状态实在不怎么好,跟奇幻场景里挂在石壁上受刑的地方长官差不多,若是底下有群食魔穿着兽皮跳舞,想必会更合适。

宁永学觉得他一定能吃好几顿。

如今大块淤青占据他皮肤各处,有的已经发紫,左手则像是挂了几片碎骨的猪蹄,凝结着暗红色血块。

不得不说,他的生命力也挺旺盛。

“别装模作样了!”秃子高声嘶吼,端着枪的手臂在桌子后面抖个不停,“你是个巡逻员,找机会卧底在牢房,就想刺探风,是不是?”

“想象力也很丰富。”宁永学评价说。

“你以为我不知道,是吗?你博取儿信任,就是想从他话里打听货物去向。我告诉你,虽然我睡了一晚上,但我已经知道真相了!你们这群满腹谋诡计的狗还能做出一点儿好事吗?”他最后一句话语调上扬,颇有察秋毫的风采。

“那你来说说,我一个前途远大的民俗学者,为什么要给安全局当卧底?”

“我不关心这个,我他妈又不知道你们的前途是怎么一回事!你以为我上过中学吗,嗯?”秃子大声反问。

简单直白的理由,但是很有说服力。

“要不你再想想?”宁永学吹了声哨,“要是我当场击毙你们两个,有谁能知道事是我的?”

声音戛然而止。

当然,这话半真半假,倘若况更麻烦,危及生命,也许他会考虑对胖监察动手,但他尚不至于为了冲动就犯下这等过错。

作为一个期望生活在正常社会秩序下的普通,行为的正当、个良知以及正确的善恶观缺一不可。有些就是在此类步骤出了偏差,不得不铤而走险,做起了脑袋别在腰带上过活的买卖,整提心吊胆地生活。

自己的内心绪不大正常,宁永学自然清楚,但它们损坏得还不算离谱,至少,他能记得它们是什么,然后按其戒律行事。

他与为善,尊老幼,言语客气温和,在地下墓包扎,在偏僻的地方小镇驱赶咬的恶犬,简直没有比他更热光明和秩序的了。

“这对峙简直费时间,毫无意义,我们能不能省去废话,进主题?”宁永学又说。

“你真会开玩笑,我可不知道有什么主题可言......”秃子用嘶哑的声音说,明显是吼得太剧烈了。

“你还没让我见识到你有多危险呢。”

“你脑子不正常,你应该进疯院!”

“只要你让我见识一下你有多危险,我十有八九会中枪倒地,流血身亡。这样一来,你就为你的好朋友、好领报了仇,我也能得到答案。你看,明摆着的双赢局面,你觉得呢?”

“你他妈真是疯了!”

“我只是个险的偷袭者,年纪轻轻,占了出其不意的上风。你却是凶狠残忍的走私犯,见过的血比我喝过的水都多,一定能在反应过来以后取得胜利。为什么你就不能仔细想想呢?”

“想都别想!你以为我为什么能活这么久?”

“因为秃给你带来了好运气?”宁永学问。

“因为我跑的最快,你这发疯的小屠夫!”

实在是个侮辱的称呼,令感不快。宁永学顺着秃子的喊声抬手开枪,堪堪在监察顶擦过,贯穿木桌,击中背后的杂货柜发出巨响。

大片木屑混着焦烟四处飞舞,像是些燃烧的皮虫子,不过,里面没有溅出血。

秃子连滚带爬的身影一闪而没,木桌背后已然空无一。他动作迅捷,他的目标也很明确。

他确实在逃,方向极其合适,沿着一系列杂货柜形成的掩体指向唯一的出

宁永学知道,在不同心中,惊恐会带走不同的事物,但也有些事物是无法带走的。看来在秃子心中,这件事就是他逃跑的路径,或者说,是他求生的判断力。

宁永学用手拢起自己的黑发,把它们拨到脑后,免得挡了视线。然后他绕过绑着监察的桌子,踩着正路往出踱去。他一边迈步,一边瞄准秃子影影绰绰的身影扣下扳机。

又没中。

“你他妈真是疯了!”秃子大喊。

“你这话已经是第二遍说啦。”

不得不承认,自打从故乡的森林远去,宁永学就很久没用过步枪了。他有些手生,对移动靶的命中也下降了很多。这家伙在柜子后面弯腰疾跑,连滚带爬,可能森林里的野鹿都不如他擅长躲避。

其实应该当场击毙他的,不该和他开无谓的玩笑,也没必要拿他消遣,即使秃子是个罪名确定的走私犯也一样。至少安全局暗处的威胁是这么告诉宁永学的。

不过,看在货物下落还没问出来的份上,总该留个可供审讯的活给安全局,也好卖点面。

既然要进机构,既然名义上的上司阿芙拉和熊先生达成了协议,自己就得少些仇敌,多些友谊。

货柜妨碍着视线,满地堆放的杂物妨碍着脚步,暗的库房光线也很妨碍击,不过和故土的森林相比,其实差异不大。

宁永学都快忘记那儿有多森可怖了:

坑洼的腐殖土上遍布落叶,百米多高的古树笔直林立,中间勉强容纳两三通过;茂密的枝杈如乞丐成群的枯槁手指一样伸展着,阳光都被层层遮蔽,难以落下,缝隙间勉强可见烟灰色的天空;虫豸爬,野兽隐匿在影中,不停发出低吼,还总有寒鸦在天空呱呱飞过,落进它们星星点点的巢

凌晨的空气异常寒冷,当时他年纪还小,却要拖着麻袋里不幸遇难的猎遗体回到村落中。

城市可是个美好的地方。

宁永学在距门不远处停下脚步。隔着货柜,他把步枪前端架在杂物堆里,自己也矮下身,瞄准唯一的出,就像他守候将要途径此地的野兽一样。

个中区别委实不大,当然,这次他得考虑不致死的部位。

周围死一般寂静,别说脚步声,连呼吸都不怎么能听见。看来秃子并未冒然冲向出,——他也在等待。

思考中,枪声忽然响起,从左往右扫过货柜,穿透大堆纸箱和文件。

宁永学立刻矮下身,心想还是有些区别,或者说区别很大。至少森林里的野兽不会用实弹掩护行动,老练的匪徒,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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