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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迷宫房间

第二十一章 迷宫房间

......

“这就是迷宫吗?和之前见到的遗迹完全不一样。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迷宫的我对这种超现实的地方发出了赞叹。

地球有机会进到迷宫里面吗?地球连进山都是十分罕见的事吧!至少在我的前世我是没有这样的经历。

在前世所居住的地方,但是找到土堆的能够容都算是困难的事

比较多的只有地铁、桥

和迷宫更为接近的了解也只是从各种网络文学中。

但是现在不一样,此刻,我就站在迷宫之中,切切实实地站在这里。

“多莉丝,进迷宫之前你看到了吗?”

“什么?”

“就是旅馆啊,我没想到就连贫民区也边也有开旅馆啊,也许是因为迷宫的缘故吧。”

“可是哪有怎么样?”

“也就是说我们今晚的住宿有着落了,抓紧时间挣钱吃饭然后在旅馆美美地睡上一觉吧!”

“可是我记得城区那边的旅馆好像更好吧!”

我双手搭住多莉丝的肩,“咱们没那个钱”。

“如果不好好赚钱的话,可能今晚我们连睡的地方都没有。”

“我不在乎哦。”

“但是你现在这个样子要开始在乎了。”

......

迷宫不出意外的不会有灯光,就连火炬都没有,没错在湾顿国蒙森林里面找到的那一处遗迹都还有着奇妙的火炬照明,但是这里却完全没有。

有不出意外的,那自然也有出意外的,这就是所谓的不出意外的话要出意外了吗?

这里完全没有等,完全没有光线照进来,但是眼却并不会觉得黑暗,不会伸手不见五指,只是比正常在光下行走要暗上几度罢了。

“这还真是奇怪呢,居然能够看得清楚。”

多莉丝点了点

所谓的迷宫并不简简单单是字面上的意思,迷宫和地城是差不多的建筑,只不过地城的墙壁是石砖,并且有地砖,但是迷宫无论是墙壁还是地面都是泥土。

这是最为直观的差距。

“真不明白为什么地下也会这么亮,我们都已经离开好远的距离了。”

迄今为止,我在学校的图书馆中也是阅读了不少的图书了,不过关于实际生活这一方面的图书并不多。

我所阅读过的,无非是王国史、地理知识初步,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书和药书以及大量的故事书。

除了最后一个前面的那些知识大多数课程上都会教的。

这不就完全就是什么活都没有嘛?为什么不趁着暑假好好地进行一下暑期实习啊!

可别忘了我是从一个大二身份的现代穿越过来的,大二是什么年级,最颓废的年级啊!只要想想我不带任何现金的就活过了六年就能够明白了吧!

姑且迷宫还勉强算是迷宫,现在我们的前方已经出现了两条分叉路

“这就已经到分岔路了吗?我们可是什么怪物都没有看见。”

“所以,多莉丝,选左还是选右?”

“选右吧!”

两个完全一样,在我看来选谁都是没有差了,不过这种完全没有标准答案和参考答案的问题面前,要我选择我还是会犯难,这就是所谓选择困难综合征?

前进...

穿过像门一样大小的土,我们来到了一个前所未见的超大的房间,空间。

还以为我们之前走过的通道就会一直是迷宫的样子,不过现在看来不是了,之前的那种通道说不定只是为了过渡才会出现的,为了连通这种像图书馆的大自习室一样大小的房间。

说到底要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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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才能够在煤矿那样大小狭长的地方战斗啊!

所谓的“图书馆的大自习室”也不过是高约5米,长是25米,宽是15米的火柴盒形的空间,真不敢相信底下居然还有这样的空间。

要说最为难得的是这地下居然还有光线吧!

不然我怎么能够看清周围,难道还靠夜视不成,我可不记得我和多莉丝有这种技能。

虽说光线没有太阳底下充足,不过看清周围的环境还是绰绰有余的。四周的墙壁以及脚下的土地一如既往的是坑坑洼洼不平的土石。

在迷宫奔跑也会是一项技术活。

迷宫房间的顶上也会掉着像钟石一般的石笋型石柱,真怕它什么时候会掉下来,那可真是无妄之灾。

“主,艾文哥哥,快看,前面那是...”

“三个史莱姆。哦豁~哦嚯嚯嚯~~~要开始令男热血沸腾的战斗了吗!”

......

{装束}-{艾文}

部:无装备

上装:王都魔法学院学生制服·上装·男

(肩部:无装备;胸部,无装备)

(手部:无装备;腕部:无装备)

(腹部:无装备;腰部:无装备)

下装:王都魔法学院学生制服·下装·男

(胯部:无装备;腿部:无装备)

(膝部:无装备;脚部:无装备)

足部:王都魔法学院学生制服·制式鞋·男

{装束}-{多莉丝}

部:无装备

上装:王都魔法学院学生制服·上装·

(肩部:无装备;胸部,无装备)

(手部:无装备;腕部:无装备)

(腹部:无装备;腰部:无装备)

下装:王都魔法学院学生制服·下装·

(胯部:无装备;腿部:无装备)

(膝部:无装备;脚部:无装备)

足部:王都魔法学院学生制服·制式鞋·

......

什么装备都没有就想开始战斗?我早已无力对自己吐槽。

如果不是没有钱,谁愿意穿着制服到冒险者公会去注册冒险者,如果不是没有钱,我又为什么会选择进迷宫。

如果不是没有钱,我又为什么不会给多莉丝这样的美少买好看的衣服,如果不是没有钱,我为什么不知道给自己买好看炫酷的武器。

好在我的职业不是剑士,我不需要去空手接白刃地战斗了,再说面对史莱姆那团黏糊糊地东西没多少舍得近战吧。

史莱姆弄脏的武器保养起来也很烦的。

“去去史莱姆,看我不解决你!{火球术}。”

事到如今念咒语什么的根本就不会使我羞愧了,我呼喊着火球术这个咒语的名词。

如果咏唱整句的咒语的话威力要比直接念咒语的名字要强,其次要比什么都不念要强。

根本就不是什么只需要靠想象力就可以释放的魔法,那种都是骗的。

魔法是需要学习,是需要感觉,是需要训练的,如果真的靠想象力就可以成为魔法大家那个也太好笑了一点。

我从来不觉得古的想象力就会比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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