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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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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剌策马于原之上,身后千余胡骑紧随,甚是春风得意。

“首领,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些不妥?大单于虽然不阻止我们进攻李氏部落,但一直告诫我们不可将其灭掉,若是我们真的将其灭了,大单于怪罪下来怎么办?”跶肋忍不住道。

“无妨。汉此次竟胆敢出塞主动进攻我鲜卑,大单于大怒,正在整军迎战,根本无暇顾及李氏部落,而且刚巧李征死了,这可是难得下手的好机会。”迪剌一脸兴奋道。他早就对李氏部落垂涎已久了,不过慑于李征的武艺和大单于的警告,一直没敢动手。

“李氏部落和李征虽被大单于看重,但却不识抬举,根本不愿归顺,大单于对此心中也是有所不满的。而且李征已死,我们将李氏部落灭了,大单于也不会说什么,大不了将他的儿活捉了送给大单于就是。况且,我们背后有弥加大撑腰,就是大单于真的发怒,也不会如何惩处我们。”

“首领真是英明,是我多想了。”跶肋闻言,点了点道。

迪剌洋洋得意道:“李氏部落可是块大肥,虽然一直藏着掖着,但瞒不过咱们,这几年原上的很多好酒都是从他那里出来的,而且还有不少汉和他们易,定然是富得流油。若不是慑于大单于之命,周围的几个部落早就下手了。我们这一次抢先下手,只要将李氏部落拿下,接下来几年都不用愁了。”

拿着大刀一脸横的萨卡嘴角忍不住流下几滴晶莹:“李氏部落的酒可是好东西,等打完了首领你可要给我几坛。”

“只要拿下李氏部落,我赏你五十坛。”迪剌笑着道。

“你们也都给我打起神,表现好的老子一样重重有赏。李氏部落可也没那么简单,虽然李征死了,但他身边的那个李德可还活着,这厮的武艺当初不下于你俩。等到开战之时,你们二一定要尽快把他杀了,以免他带着李氏的那个小儿逃走。一定要生擒那个小子,不然大单于那边不好代。”迪剌沉声道。

“首领放心,区区一个李德。当年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已被我砍死,这次我一定活劈了他。”跶肋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

“很好,此次若顺利,李氏部落之中的我赏你们一两个,外加牛羊百匹。”

“谢首领。”二兴奋道。

......

一行四百余骑行驶在原之上,行军速度虽不快但却极为整齐,马蹄声声如击鼓一般近乎踏在同一个点上。阳光照之下,通体黝黑的铠甲熠熠生辉,给一种肃杀之感。

一身戎装的李兴策马行于大军的最前方,手持落弓不断地拨弄着,目露思之色。

不知不觉,自穿越至今已经十二载了。

当了解到当代汉帝名为刘宏、得知自己穿越到东汉末年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欣喜,而是惶恐和担忧。

汉末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更是个无比黑暗的时代。不过数十年间,十去八九,足见其残酷。

穿越前的李兴虽然极为向往这个英雄荟萃的时代,但真的身处其中才感受到其恐怖。

即使了解三国历史,也有着很多远超这个世界的见识。但面对这个时代的诸多雄主英才,他也自认为没有多少成事之可能,在这世之中能否自保恐怕都成问题。

尤其是在弄清自己尴尬的身份和所处环境之后,李兴更是郁闷了。一个身在原的纯正汉,一个遭唾弃的“汉”后代,既不容于汉又不容于胡

非但祖上声名狼藉,自身就连汉的身份都没有,想靠着先知先觉在大汉发展势力都不行,除了被无奈,谁会愿意来原这么苦寒的地方加一个戴罪之的部落。而且周边危机四伏,随时都有倾覆之危。

不过这个世界虽与汉末相仿,历史和诸多物基本一致,但在很多方面却也有所不同,比如的力量。

通过锻体术搬运气血,这个世界的能不断地淬炼体魄,真正的达到力能举鼎的地步。

古之项羽便是如此,轻易便可举起千斤巨鼎。

数百年来,炼体境界也已形成了基本的等级划分,由低至高分为炼血、炼、炼皮、炼骨、炼脏。

炼体有成者,虽说没有开山裂海那么恐怖,但体魄数倍于常,配合上高超的武艺,甚至足以以一敌百、阵冲千

令李兴欣慰的是,虽然周边危机四伏,至少他的身份还算尊贵,多少也算是武勋世家之后,还挂着个少族长的身份,有着家学传承。

尤其是在看过其他部落汉隶的悲惨况之后,李兴愤怒无力之余心中更是庆幸,起码不是地狱开局。

而且,更让他极为欣喜的是,他并非赤而来。穿越前见识浅短,比不上一些知识丰富的穿越前辈能够搞出各种发明,眼高手低的他这十几年也仅仅通过蒸馏技术捣鼓出了高度酒和香水。

但是幸运的是他穿越携带了金手指,一个能培育出大量灵植、类似于种植空间的珠子。

分心二用,一部分意识集中于识海,忽的进到识海之中一个灰色的圆球之中,他将之命名为元珠。天旋地转之后,意识进了另一片天地,落在了一块平整的土地之上。

整块土地呈圆形,大不知何许,周围被灰蒙蒙的雾气所笼罩。土地正中有一条灰色的线,将整块土地一分为二。一半为白色的土地,而另一半却是黑色的土地,另有一眼泉水位于整块土地正中。

左侧白色的土地之中种植着大量珍贵药,还有柘树、铁桦木、苜蓿等植被。其中,尤以参、灵芝和雪莲居多,密密麻麻而且年份极久。如此一幕,若是让寻常药材商看见怕是要吓死。

而右侧黑色的土地之下却不知埋藏着些什么,只见其上堆满了各种物资。大量的武器、箭矢、酒水、种子等,种类颇多。而其中占地最多的,要数粮食和食,堆积如山、足足万余石,够五千青壮食用一月的了。

这便是他的金手指,一个农场兼仓库,其中还有诸多秘密他依然没有研究透。左侧的土地可用于种植植物,不仅生长速度逾百倍,而且似乎是因被灵气所滋润,品种都被优化,不似凡种。

而右侧的土地却不知有何功用,他曾多次尝试将各种物品埋于地下,却全都消散一空,且无任何变化。因此,他只能暂时将之搁置,当做仓库之用。这片土地之上一切时间似乎被静止,无论存放何物都不见腐坏。

两片土地正中的泉眼每天都会产生一定量的灵水,可用于催化植物生长和改善种子。

意识微微一动,左侧土地之中,一只千年参瞬间消失不见,随后,一颗参种子出现在原地并以近乎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随后,李兴淡然的解开右小臂近手腕处内侧铠甲之上特制的甲袖,从袋中拿出那支消失不见的千年参。

仿佛吃萝卜一般,李兴将千年参直接放在嘴边,几啃掉。庞大的药力很快的发了出来,李兴凝神定气,不停地运转着祖传的锻体术,消化着恐怖的药力。

内力催动之下,血崩腾如大江一般,发出阵阵轰鸣之声,将药力传递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很快,一支千年参的药力便被消化小半。

李兴也不知自己的身体是个什么况,似乎也是穿越带来的福利,像千年参这种大补之物,寻常最少也要花费半月时间才能消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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