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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耶和华

卢家是古窟城内一等一的大族,卢家不仅丁兴旺,更令艳羡的是他们整个家族的习武天赋都极高。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上一代现世者,那位一刀断江的洗念境强者便是卢家祖先,自那之后,卢家近两百年来又陆陆续续出了四位断灭境和九位折魂境,已是古窟城内公认的武学世家。

到了这一代,卢家又诞生了一位令全族振奋的男孩,也就是如今被称作“小断江”的卢羡。卢羡本是家族某旁支的庶子,只是卢羡幼时就展露出极强的武学天赋,恰好卢家家主当时并无子嗣,便从旁支过继了卢羡。卢羡也没有辜负家主的期望,八岁开始练刀,仅用九年时间就参透了三部刀谱,如今以十七岁的年纪跻身断灭境,故被封了个“小断江”的称号,以致敬那位前辈。

虽然过继卢羡的家主夫之后又产下一子,但眼下孩子还小,天赋又未必会比卢羡高,于是卢羡被很多认为会是卢家下一下家主。当然,如果他能在此之前成为准现世者,那这个家主之位不给他都说不过去。

此刻卢羡正在房间中做着最后的准备,毕竟今天的对手是那个子。

一位雍容华贵的此刻也叩了叩卢羡的房门,站在门外轻声问道:“羡儿,准备得如何了?”

卢羡快步走到门前,小心拉开房门请到屋里坐下说。

不得不说,光看皮囊,卢羡也绝对当得起这一家之主。他身姿挺拔,器宇轩昂,一张俊俏的脸庞可谓赛潘安、压海棠,一双眸子银光闪闪,虽是无神却胜似有神,更给他增添了一份神秘感。

面对刚才的问题,卢羡苦笑着回答道:“姑母,说实在的,羡儿不是很有信心。”

俏眉一挑,发出了声:“哦?”

卢羡说道:“许青蔓手中的刀至今出过鞘,实有太多未知与变数了。况且她是一年一碑,我是三年一碑,差距甚大。”

很了解这继子的脾气秉,虽被各类捧惯了,却仍保持着一份难能可贵的自谦,对于每个对手也是格外敬畏。笑了笑说道:“那夷一年一碑,速度虽快,底子却未必牢靠。在我看来,还是如羡儿这般稳扎稳打,把每一碑都吃透了才算对得起先的遗谱。”

说这话的时候,卢羡正轻轻敲着的肩。别看如今慵懒肆意,实则也是位折魂境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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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谓是卢羡的半个师傅,小时候没少为卢羡指点迷津,二虽不是亲生母子,却也感厚。

还是轻拍了拍卢羡的手,示意他不用敲了,而后笑着说道:“省点力气去胜了那只黄毛狐狸去,到时让一位准现世者给我捏肩捶背,我看谁不眼红?”

卢羡闻言笑着回了句:“尽力而为。”

古窟城外的小屋,自岩亮走后再次陷熟悉的沉寂。依旧身着一袭黑衣的许青蔓今起得很早,此刻已经佩刀出门了。因为时间还早,所以她并没有直奔擂台,而是默默走到脉河边,将那柄她几不离身的短刀倒着河水之中。河水冲刷着刀身,竟映出丝丝光亮,时间越久,光亮越盛。外定然不理解许青蔓的所作所为,但古窟城却都懂,她是在磨刀!用水磨刀!

不同于地上江河,古窟城周围的地下河水质极硬,若不加以过滤,直接就像吞了把铁钉似的。虽然喝水的工序稍显繁琐,但古窟城世代居住于此倒也不觉如何。

凡事都是利弊相依,这水既然不好喝,就总得有点别的用处。许久之前不知是谁,偶然将佩刀遗落在脉河之中,彼时脉河水又湍急,过了很久他才捞起佩刀,这一看就惊呼了起来。置于水中许久的刀不仅没有一丝生锈,反倒愈发光亮锋利,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们这才意识到这河水竟是条天然的磨刀石!

后来们又在城内发现一处泉水,常年涌不断,将刀置于其中,磨刀便可事半功倍,因此,这处泉水便有了磨刀泉的美名。

许青蔓不了城,自然也用不了磨刀泉,便只得用这最原始也最本真的方法打磨她那把短刀。

短刀有个古怪名字,叫耶和华,背后是一段与她父亲有关的往事。

她的父亲,也就是古窟城居民中的那位邪神,是十几年前突然出现在这里的。当时他满身是伤,左腿折断,显然也是失足坠落于此。

但古窟城何曾见过如此奇怪长相之,权当地上世界已发生巨变,被这种黄毛怪物给占领了。金发男子费劲解释了半天,可对古窟城居民来说无异于听天书。

实际上,男子来自极遥远的西方国度,是位探险家,几年前只身来到穆元王朝,已经先后走过陀、西沙、千山等道,记录过不少奇异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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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过许多连当地都不清楚的地方。与岩亮的遭遇类似,来到盘洼道的金发男子同样高估了脚下岩石的硬度,他身材又很是高大,负重又多,这一路连摔带磕地就落在了这里,还把腿给摔断了。

古窟城这边见这虽然长相奇异,但也没做什么危险之举,更何况现在骨还断了,便不再如开始时那般警惕。

说来奇怪,金发男子到来后,原本安宁的古窟城却接连发生了许多怪事,不是谁家失火,就是有喝水中毒。关于金发男子是邪神的言论便悄然传开。

只是任谁都没想到,慢慢能说些本地话的金发男子此时竟与城内一子偷偷相好,金发男子给那子讲了很多风光,讲了他的国度,讲了何为颜色,讲了她的相貌......子沉浸其中,对男子更是沉。最后,二竟大不韪地产下一

此时,邪神之说也甚嚣尘上,二又作出如此出格之举,自然不受城内其他居民待见。好在他们一家倒也乐得自在,小子过得有滋有味。

在古窟城生活了许久,金发男子也知此地佩刀,至于刀品好坏,全看个能耐。此地的灰岩虽然不顶用,但在古窟城地下极处却盛产着一种质地无比坚硬的岩石,而且此岩石天生便是页状,像极了未被打磨的刀身,古窟城千百年来锻造的无数把刀均取自于这种岩石。

金发男子那几年也一直琢磨着要给儿弄把最好的刀胚。彼时的他视力虽也开始退化,但仍能勉强视物,靠着这双地下城中独一无二的眼睛,还真让他在一处角落发现了一片质地上好的岩石。自那以后,金发男子自学锻造,在打出模子后又前往脉河上游磨砺刀身与刀锋。

然而,不知什么原因,金发男子的身体越来越差,更可悲的是,偌大一个古窟城竟无一愿为他瞧病,毕竟谁都不想沾染邪神的疫病。那时的许青蔓还小,只记得躺在床上的父亲除了在她母面前强颜欢笑外,说得最多的便是“耶和华”。

当时还不懂事的许青蔓是之后从母亲的中才得知,耶和华是父亲信仰的一位神灵,是能拯救们于苦难中的好神灵。于是,这把沾染了血与泪的短刀便被许青蔓取名为耶和华。

决时将至,有一俊雅公子缓缓出城,周遭前呼后拥,但唯他光彩夺目;有一黑衣子则孤身赴战,绿眸金发,负耶和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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