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即今国子祭酒也。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晋初助教十五,江左以来,损其员。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
,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丞一
。并前汉置。西京曰长,东京曰令。领斋郎二十四
。
明堂令,一。丞一
。丞,汉东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丞一
。掌祭祀读祝迎送神。太祝,周旧官也。汉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庙祀。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丞一
。掌三辰时
祥瑞妖灾,岁终则奏新历。太史,三代旧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保章氏,掌天文。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也。汉西京曰太史令。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
太乐令,一。丞一
。掌凡诸乐事。周时为大司乐。汉西京曰太乐令。汉东京曰大予乐令。魏复为太乐令。
陵令,每陵各一,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魏世置。自博士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光禄勋,一。丞一
。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秦曰郎中令,汉因之。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掌三署郎,郎执戟卫宫展门户。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光禄勋郊祀掌三献。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
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宫殿门户,至今犹属。晋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
,四行二
,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充之。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多至万
。
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二大夫,晋初置。光禄大夫,秦时为中大夫,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而光禄大夫如故。光禄大夫银章青绶,其重者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旧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后汉因之。前汉大夫皆无员,掌论议。后汉光禄大夫三,中大夫二十
,中散大夫三十
。魏以来复无员。自左光禄大夫以下,养老疾,无职事。中散,六百石。
卫尉,一。丞二
。掌宫门屯兵,秦官也。汉景初,改为中大夫令。后元年,复为卫尉。晋江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卫尉,江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复置。旧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丞一
。掌刑辟。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兵狱同制,故曰廷尉。舜摄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周时大司寇为秋官,掌邦刑。秦为廷尉。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汉东京初,复为廷尉。
廷尉正,一。廷尉监,一
。正、监并秦官。本有左右监,汉光武省右,犹云左监;魏、晋以来,直云监。廷尉评,一
。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评。汉光武省右,犹云左评。魏、晋以来,直云评。正、监、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正、监秩千石,评六百石。廷尉律博士,一
。魏武初建魏国置。
大司农,一。丞一
。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舜摄帝位,命弃为后稷,即其任也。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农。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汉世丞二
,魏以来一
。
太仓令,一。丞一
。秦官也。晋江左以来,又有东仓、石
仓丞各一
。
导官令,一。丞一
。掌舂御米。汉东亦置。导,择也。择米令
也。司马相如《封禅书》云,导一茎六穗于庖。
籍田令,一。丞一
。掌耕宗庙社稷之田,于周为甸师。汉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
。汉东京及魏并不置。晋武泰始十年复置。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置。自太仓至籍田令,并属司农。
少府,一。丞一
。掌中服御之物。秦官也,汉因之。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孝武世复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右尚方令、丞各一
。并掌造军器。秦官也,汉因之。于周则为玉府。晋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以来,唯一尚方。宋高祖践阼,以相府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又以相府细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
,丞二
,隶门下。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
,丞一
。御府,二汉世典官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魏、晋犹置其职,江左乃省焉。后废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
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然则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东冶令,一。丞一
。南冶令,一
。丞一
。汉有铁官,晋署令,掌工徒鼓铸,隶卫尉。江左以来,省卫尉,度隶少府。宋世虽置卫尉,冶隶少府如故。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署冶令,或署丞,多是吴所置。
平准令,一。丞一
。掌染,秦官也,汉因之。汉隶司农,不知何世隶少府。宋顺帝即位,避帝讳,改曰染署。
将作大匠,一。丞一
。掌土木之役。秦世置将作少府,汉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光武中元二年省,以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晋氏以来,有事则置,无则省。
大鸿胪,掌赞导拜授诸王。秦世为典客,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鸿,大也;胪,陈也。晋江左初省。有事则权置,事毕即省。
太仆,掌舆马。周穆王所置,秦因之。《周官》则校掌马,巾车掌车,及置太仆,兼其任也。晋江左或署或省,宋以来不置。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应氏《汉官》曰:“卫尉、少府,秦官;太仆,汉成帝置。皆随太后宫为号,在正卿上,无太后乃阙。”魏改汉制,在九卿下。晋复旧,在同号卿上。
大长秋,皇后卿也。有后则置,无则省。秦时为将行,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韦曜曰:“长秋者,以皇后官,秋者
之始,取其终而长,欲其久也。”自太常至长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汉东京诸郡有五官掾,因其名也。汉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
尚书,古官也。舜摄帝位,命龙作纳言,即其任也。《周官》司会,郑玄云,若今尚书矣。秦世少府遣吏四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尚犹主也。汉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书,谓之六尚。战国时已有尚冠、尚衣之属矣。秦时有尚书令、尚书仆
、尚书丞。至汉初并隶少府,汉东亦犹文属焉。古者重武官,以善
者掌事,故曰仆
。仆
者,仆役于
事也。秦世有左右曹诸吏,官无职事,将军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汉武帝世,使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昭帝即位,霍光领尚书事;成帝初,王凤录尚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