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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罪恶之城

他站在摩天大楼的天台之上,脚下无眠的城市处处灯火通明,可以看到那夜色中的霓虹朵朵,染红了道路旁井盖中出的浓密热气。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这是一个初春的夜晚,繁华的都市四处雾霾弥漫,稍显冷冽的风中,能嗅到工业废气和废水的味道。

眼中看到的,是由财富、声望、权势堆积而成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可是在那更加遥远的黑暗之处,在目力难及的地方——也许是堆积着垃圾桶的昏暗小巷里,也许是躲藏着流汉的下水道,也许是黑帮聚集的立桥下。

那些胡丢弃的枪支和尸体,那些黑暗中的怪笑和尖叫,那些黑色的涸血迹......无时无刻不告诉来到这里的,这座城市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边的罪恶和疯狂,任何轻视它的,都会被无地吞没。

这是哪里?也许只需要静静聆听市民的描述,就有能够猜到。

这座城市的居民,喜欢用他们熟悉的恶棍名字,来形容这座城市。

说它像杀手鳄,因为它总是在黑暗中,猛地把吞没,连骨渣滓都不剩一点,也许只冒出一个水花或者气泡,但是没会在意。

说它像双面,因为它的无选择,不管是正义与邪恶,还是秩序与混,无时无刻不在疯狂地转,命运就像硬币一样,不断被抛起,又不断落下,让身不由己。

说它像稻,因为不管之前做着什么样的美梦,它都会突然变成噩梦,并且挖掘出的恐惧,直到让发狂,把疯,最后留着水,徘徊在街巷尾。

说它像小丑,因为这座城市,它根本就是疯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当然,有很大的可能,这个市民下一刻就会起,把铅笔或者叉子进外来者的眼珠里,然后睁着懵懂的大眼睛,伸长脖子好奇地询问抽搐的尸体。

“为什么这么严肃?”

......

作为一个异界来客,他不用问任何一个居民,只要抬起,看着夜色中明亮的光柱在云层留下蝙蝠状的光斑,他就知道了自己在哪。

“哥谭......”

他喃喃地说。

在下一刻,突如其来的豪雨淹没了他的身影。

带着淡淡酸味的灰色雨水,遮蔽了之前看到听到的一切,掩盖了所有的罪恶,只能听见哗哗的响声,感受到发自内心的寒冷。

但这寒冷并不是来自雨水,他全副武装,无论是部还是身体,都被良的金属盔甲所遮罩。

全覆盖式的面具盔,脖颈以下的全身都包裹着细密的锁甲,胸、肩膀、四肢更是又套上了另一层铠甲一样的护肩,这一切都在告诉他,此时此刻,他不再是一个普通了。

他本是一个普通,过着不值一提的朴素生活。

说是夜间库管,其实就是保安,他不是那种又高又壮、一看就有威慑力的那种,但他胜在年轻,还算有些血气之勇。

“过程呢?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我不记得了。”

他伸出手,想要扶住自己的额,可是厚实的战术手套,彻底隔绝了盔的触感和温度。

确实,作为一个年轻,穿越之类的事,他在各种文艺作品里都见过。

在小说里,他见过电脑炸穿越的,吃饭噎死穿越的,过马路救被撞穿越的,上厕所掉进马桶穿越的,可是自己是为什么呢?

他透过雨帘望向远方,尽力把注意力从蝙蝠的标志上移开,只是无神地望着天边的乌云,努力回忆。

无数高楼上的霓虹灯在雨雾中变得朦胧起来,一切都那么不真实。

他只记得自己下班回家,应付了初中同学邀请参加婚礼的电话。

接着是......玩了会电脑?旧的笔记本一按电源就会发出拖拉机一样的声音。

是的,他喜欢那些幻想的世界,让他总能短暂忘记现实中单调的生活。

记忆中没有什么炸,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光和声音,只是觉得一晃神,自己就到了这里,站在哥谭市最高的韦恩大厦天台,莫名其妙地吹着晚风。

在这个见鬼的地方,他已经呆呆地站了有五分钟,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后,他陷了茫然。

至于自己是谁,在认识到自己穿越到dc宇宙后就知道了,夜晚值班很无聊,他看了许多的小说,后来又迷上了美漫。

因为就算是他这样的小保安,也听单位其他的年轻说起过什么“复仇者联盟2好看”,或者是“银河护卫队有趣”,还有同事说“盾冬王道,铁小三”之类的话。

他一开始根本不明白。

为了能有个共同话题和同事搞好关系,他先在电脑上补了电影,觉得不错,美国大片就是刺激。

之后又趁上班在单位蹭wifi补了些漫画,虽然一开始他是个分不清漫威和dc的小白,但之后看得多了,他甚至记住了数百个英雄和反派的名字和能力,还有他们参与的重要故事。

虽然只是看了有汉化的漫画,但那也足够和同事闲扯淡的了。

此时,自己的盔只有左面的视野,他低下,望向脚下已经形成的一个小小水坑,在一圈圈的涟漪中,正好能看到他自己现在的面貌。

黑黄对半的金属盔,像是冰球面具一样的造型,脑袋后面有着两根细长的布带在风雨中飘飞,像是兰博的带一样,面具上的左眼是一块红色的菱形目镜,右半边面罩则是完全黑色没有一丝缝隙。

他成为了丧钟。

本名斯莱德·约瑟夫·威尔逊,dc宇宙最伟大的雇佣兵和刺客之一,战略战术大师,格斗大师,全武器大师。

原本他是美国军方的改造,具有90%的大脑开发程度,就比《超体》主角差一点;还有突类巅峰的身体素质,能愈合大部分伤的自愈能力。

后来因为长官出卖了他的好友,致使好友被敌俘虏,虽然丧钟救出战友并杀出重围,但难免和军方闹翻,致使他成为了雇佣兵,凭借超级能力些脏活,混饭吃。

关键是,他继承了丧钟的一切,除了记忆......当然,至少英语、开车、使用枪械这样的身体记忆,他是免费学会了。

他就像是个外一样,从第三者的角度看着水面上不断晃动的自己,现在他知道的关于丧钟的事,都是从漫画中得来的。

其实刚开始,发现自己变成了拥有超级力量的,他还是挺高兴的。

变成丧钟很不错啊,在有准备有计划的况下,不怵任何,就算对上蝙蝠侠这样的dc亲儿子都有超过五成胜率。

当反派时更是吊打罗宾和少年泰坦,在最近洗白的新52漫画中,搏硬怼神奇侠,没有氪石,还从超手里全身而退。

然而经过了最初的兴奋之后,他变得很有压力。

为什么呢?

因为丧钟是个雇佣兵,为了钱办事,不管是任何事。所以,不管是哪个世界,自己几乎得罪过dc宇宙的所有超级英雄和超级坏蛋......帮企鹅对付双面,帮双面对付黑面具,帮黑面具对付企鹅,不时还会接受对付各种超级英雄的任务。

在丧钟看来,没有什么超级英雄和超级坏蛋的区别,只是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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