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离开,而昨晚,鲁智就把自己和史进身上的钱给了金翠莲。
呃,打虎将李忠的钱,好像被鲁智扔了回去......
第二天上午,金翠莲离开时,他去郑屠铺子闹事。
很显然,他在闹事时,就没打算事后再见金翠莲,该安排的早就安排好了。
做好事做到这种细程度,鲁智
绝对是有勇有谋的SSS级超级英雄,dc超英比他强的很少。
可连鲁智都犯了法,伤害了法律,其他英雄呢?
百特曼经常把送到ICU,而不是殡仪馆,并非他技术好——唔,大概比鲁智
强点,但肯定不可能每次都不出错,他不出错,只因为漫画作者不让他出错。
某方面讲,英雄代表‘治’,因为对与错、出手时机和力度,全凭英雄自身的善恶观和当时的感觉决定,不如法律那么标准。
可能英雄的行为恰好在法律框架内,不违法,反而完善了法律的不足之处,更大可能却是如鲁智,好心好意却在无意中犯法。
这便是我谈英雄行善权对法律不利影响时,用鲁智举例的原因。
现在回去看看原章节内容,的确容易引起读者误会,是我的问题,没把话说清楚,不过,这只是一本dc同小说,真详细讨论行善权、法律、社会制度之类的,纯属有毛病.....呃,我现在貌似就有毛病了,花了几个小时写这章内容,连回复读者评论的时间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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